栗戰書:社會信用法已列入立法規劃
發布時間:2020/6/3
作者:源點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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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兩會期間,多位人大代表及委員針對社會信用法立法話題展開討論,其中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長栗戰書表示制定社會信用法立法項目已列入立法規劃或立法工作計劃,看來社會信用法指日可待!
01全國人大常委會:制定社會信用法立法項目已列入立法規劃或立法工作計劃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長栗戰書?在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上作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報告》顯示,十三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主席團交付有關專門委員會審議的 491件代表議案,有 191件議案涉及的65個立法項目已列入立法規劃或立法工作計劃,制定社會信用法立法項目名列其中。
02海南代表團:建議完善信用法律法規體系
海南代表團擬以代表團名義向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大會提出“關于加快社會信用立法,完善信用法律法規體系的建議”,建議通過社會信用立法為信用聯合懲戒提供法律依據。
建議指出,社會信用立法是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關鍵性工程,是規范市場經濟運行的重要抓手。
建議提出,由國家發改委牽頭,司法部、中國人民銀行、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等為責任單位,加快社會信用立法。
建議提出,在推進社會信用立法的過程中需要妥善處理以下幾方面問題:信用立法應當融入對市場和社會的治理因素,從而使信用機制與市場化、社會化的信息機制相銜接構建信用領域的社會共治格局;社會信用立法需要明確不同層級政府、司法部門及其他履行公共服務主體之間的權力邊界、行為規范,促進不同部門之間的協同與配合信用信息的有效歸集、共享與公示;社會信用立法應注意明確懲戒的標準,防止信用懲戒的泛化。
03譚先國代表:加快社會信用立法和金融科技立法的進度
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深層次原因在于信用難和成本貴,在于信用積累、信用發現、信用供給、信用約束等環節存在短板,在于金融服務供給的技術、渠道和模式需要改進。解決這些問題,需要各方面長期努力、多維度共同發力,尤其是迫切需要加快推進社會信用立法、盡快啟動金融科技立法,這是關鍵性的基礎工作,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和長遠意義。
為此,全國人大代表,威海市商業銀行黨委書記、董事長譚先國代表建議:
加快推進社會信用立法。盡快出臺《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信用法》,通過法律來明確信用主體范圍及權利義務、信用體系框架及運行機制、信用信息界定及歸集共享、守信激勵及失信懲戒機制、信用服務業發展及監管等,并據此修改現行法律法規中信用相關條款,形成內在統一的法律規則,為信用體系建設提供法律依據。與此同時,加大對惡意逃廢債等現象聯合打擊懲戒力度,規范經濟金融秩序,幫助銀行依法維護債權;依托大數據、區塊鏈等數字技術,加強信用信息采集、共享和使用,用技術信任加持商業信用,構建高效率、低成本的“數字信任機制”。
04朱曉進委員:加快明確社會信用立法適用范圍
由于信用信息邊界不清、處理不當,導致‘失能’和‘失信’混淆,國政協委員江蘇省政協副主席、省社會主義學院院長、南京師范大學副校長朱曉進認為當前在社會信用建設方面,還存在幾個比較突出的問題:政策文件較多,缺少強制性共享的立法支撐。
建議:加快立法進程,進一步明確社會信用立法的適用邊界和調整范圍。建議對已出臺的相關條規組織專家研究論證所涉及的重要概念和內容,就公共和市場信用信息內涵與邊界、信用信息歸集和共享責任、信用信息主體使用和懲戒的權限等進行厘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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